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科研规划和管理,推动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及省规划办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将结项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项时间
每年3月、6月、9月,科研院人文社科管理办公室接收材料组织结项并于当月月底上报省规划办。
二、材料要求
(一)纸质版材料:
1.结项审批书3份
(1)学校公章科研院负责申请加盖;因项目经费使用情况(有经费资助的项目)需有关部门审核,财务部门章、财务负责人章、审计部门公章请申请人按要求盖全后提交科研院;
(2)结项审批书中声明页、第二部分总结报告页项目负责人处请手写签名或盖章;如免鉴定,请负责人在第五部分签章处签名。
2.最终成果简介3份
3.最终成果3份(最终成果为专著的须标注省社科基金资助、项目号等字样)
4.阶段性成果佐证3份(复印件即可,包括封面页、版权页、目录页、文章页首页,如页数不多,亦可复印整篇文章;阶段性成果须带项目号,且与项目高度相关)
5.专家鉴定表5张(共五位专家,其中两个校内,三个校外,鉴定意见页“是否愿意公开您的鉴定意见”处请一定勾选)(免鉴定项目可不提交)
6.结项汇总表
请注意:以上材料是结项的必要条件,缺一不可。
(二)电子版材料:
1.结项审批书
2.最终成果简介
3.结项汇总表
4.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或论文集的,同时上报1张载有最终成果的光盘;成果形式为专著的,报1张载有成果精华版(3000—8000字左右)的光盘。
项目管理办法及汇总表样表等材料见附件。
联系人:左微
联系电话:024-88488861
电子邮箱:zuowei@syau.edu.cn
科研院人文社科管理办公室
2019年6月6日
/_/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pdf
/_/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doc
/_/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成果鉴定表【研究报告类】.doc
/_/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成果鉴定表【论文(集)类】.doc
/_/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项汇总表 样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