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农业科技领域安全生产自查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和学校安全会议精神,为保证疫情期间各科研基地和科研实验室的安全运行,加强我校科研平台安全管理,学校将组织开展科研平台安全自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科研基地和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及整改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全面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辐射源等科研相关风险隐患。
2.各单位要全面排查生产使用建设全过程的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的安全风险和隐患,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制定相关风险管控措施,落实风险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逐项整改销号;
3.各单位需于2022年5月18日前上报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科研基地和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报告电子版。
联系人:王锐
联系电话:88487055
邮箱:wangruisyau@sya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