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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3年种业创新团队新建及优化整合的通知

日期:2023-03-02作者: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委市委全会、经济工作会议和农业农村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加快实现农业科技自立自强、打好种业“翻身仗”,整合全市优势创新资源,协同开展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和种业创新关键技术攻关,有效解决种源“卡脖子”问题。现开展已认定沈阳市种业创新团队(创新联合体)优化整合和新团队组建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沈阳市种业创新团队优化整合

对已认定的17个种业创新团队成员单位及人员进行优化,强化牵头单位责任意识,进一步提升团队协同攻关能力和水平。

(一)优化整合方式

由已认定的17个种业创新团队牵头单位,对协同合作意识较差、绩效评价一般的成员单位及团队人员进行调整,吸纳本领域内符合条件并意愿开展协同合作的单位和人员(以企业为重点)进行优化整合。

(二)整合程序

需要优化整合的种业创新团队,可以由牵头单位提出增减成员单位和人员建议,也可由企业和科研院所自行申请加入或退出团队。

(三)申报要求

1.申请加入或退出种业创新团队均需要填写种业创新团队(创新联合体)优化整合信息申报表,提交沈阳市科技局备案,由沈阳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复核认定。

2.原则上整合后每个团队应不少于5家成员单位,每个团队明确3-5个研究方向,小作物、水产类团队可根据实际情况明确2-3个研究方向,原则上每个种业创新团队必须有企业成员单位。

3.新增加成员单位及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成员单位法人证明、企业营业执照、成员单位同意参加种业创新团队确认函,研究方向负责人(成员)的身份证明、学术证明(学历、学位、职称、资质)、标志性成果证明(承担项目、培育品种、获得专利、科技奖励、发表论文、著作等)等相关佐证材料,申报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新组建团队

遵循种业科技创新发展规律,坚持“立足区域、聚焦前沿、协同高效、分类施策”原则,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推动我市种业高质量发展。2023年,以山野菜、林木等为重点,新组建3-5个体现我市特色的高水平育种创新团队(创新联合体)。

(一)组织方式

根据我市种业发展现状,由具有一定基础的企业或高校院所牵头组织,可吸纳市内外育种科研单位、企业和育种高端人才,坚持市场主导、企业主体、科研后盾、政府支持。原则上,市场预期好的、企业能牵头的,应由企业牵头,对于种质资源保存、常规育种等基础公益类研究,企业不能牵头的,可以由优势科研单位联合企业组织实施。

(二)组建条件

1.组建单位(团队负责人工作单位)应为沈阳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注册时间为2022年1月1日(含)前,具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基础条件,有研发经费投入,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在育种理论基础、种质资源、先进育种技术、研发水平等方面具有领先优势。行政机关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不得作为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

2.团队负责人须为牵头单位在职人员,196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对在职在岗的高层次、紧缺型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具体由项目申报单位向沈阳市科技局提出申请),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富有创新求实和甘于奉献的科学精神,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和市场动态及发展趋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在全国同学科领域内有较高学术威望和重要影响力。主持或参加过省级以上申报领域的育种重点科研项目,拥有育种领域国内领先水平或填补国内空白的发明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优良品种(系),在本领域取得显著成就、做出突出贡献。行政机关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不得申报。

3.团队研究方向设置科学合理,每个团队明确3-5个研究方向。研究思路清晰,具有现实性和前瞻性,符合我市种业发展需求,能够在新品种培育、资源创制和育种技术等领域实现重大突破,可获得新品种、新种质、发明专利等标志性成果,具有较好的产业化发展潜力和市场前景,预期社会经济效益显著。

4.团队成员具有一定从事相关领域研发工作经历和长期合作基础,具备重大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能力,具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原则上团队中应有高层次育种人才。

5.强化产学研合作,原则上每个团队应不少于5家成员单位。鼓励企业牵头的创新团队与域外优势育种单位联合攻关,由非企业单位为牵头单位的,须吸纳具有一定规模的科技型种业企业作为成员单位。

6.项目申报单位、项目参与单位以及项目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不良科研失信记录。涉及从事动物等实验研究领域的,无违反科技伦理规范。企业经营管理正常。

(三)申报要求

1.采取线下申报的方式,向市科技局提交创新团队申报书及相关佐证材料,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进行资料审查,并现场答辩方式进行评审。

3.申报材料包括:沈阳市种业创新团队申报书,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成员的身份证明、学术证明(学历、学位、职称、资质)、标志性成果证明(承担项目、培育品种、获得专利、科技奖励、发表论文、著作等)等相关佐证材料,牵头单位法人证明,企业营业执照,成员单位同意参加种业创新团队确认函,申报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申报时间

各申报单位请于2023年3月27日前将优化整合和新组建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5份报科研院项目科,申报书Word版、信息汇总表(附件1、2、3)发送邮箱:kyyxmk@syau.edu.cn

沈阳市科技局联系人:裴亚涛,联系电话:22725022。

学校联系人:田丰  沈祥波

  话:024-88487054

  箱:kyyxmk@syau.edu.cn



综合通知

沈阳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3年种业创新团队新建及优化整合的通知

日期:2023-03-02作者: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委市委全会、经济工作会议和农业农村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加快实现农业科技自立自强、打好种业“翻身仗”,整合全市优势创新资源,协同开展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和种业创新关键技术攻关,有效解决种源“卡脖子”问题。现开展已认定沈阳市种业创新团队(创新联合体)优化整合和新团队组建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沈阳市种业创新团队优化整合

对已认定的17个种业创新团队成员单位及人员进行优化,强化牵头单位责任意识,进一步提升团队协同攻关能力和水平。

(一)优化整合方式

由已认定的17个种业创新团队牵头单位,对协同合作意识较差、绩效评价一般的成员单位及团队人员进行调整,吸纳本领域内符合条件并意愿开展协同合作的单位和人员(以企业为重点)进行优化整合。

(二)整合程序

需要优化整合的种业创新团队,可以由牵头单位提出增减成员单位和人员建议,也可由企业和科研院所自行申请加入或退出团队。

(三)申报要求

1.申请加入或退出种业创新团队均需要填写种业创新团队(创新联合体)优化整合信息申报表,提交沈阳市科技局备案,由沈阳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复核认定。

2.原则上整合后每个团队应不少于5家成员单位,每个团队明确3-5个研究方向,小作物、水产类团队可根据实际情况明确2-3个研究方向,原则上每个种业创新团队必须有企业成员单位。

3.新增加成员单位及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成员单位法人证明、企业营业执照、成员单位同意参加种业创新团队确认函,研究方向负责人(成员)的身份证明、学术证明(学历、学位、职称、资质)、标志性成果证明(承担项目、培育品种、获得专利、科技奖励、发表论文、著作等)等相关佐证材料,申报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新组建团队

遵循种业科技创新发展规律,坚持“立足区域、聚焦前沿、协同高效、分类施策”原则,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推动我市种业高质量发展。2023年,以山野菜、林木等为重点,新组建3-5个体现我市特色的高水平育种创新团队(创新联合体)。

(一)组织方式

根据我市种业发展现状,由具有一定基础的企业或高校院所牵头组织,可吸纳市内外育种科研单位、企业和育种高端人才,坚持市场主导、企业主体、科研后盾、政府支持。原则上,市场预期好的、企业能牵头的,应由企业牵头,对于种质资源保存、常规育种等基础公益类研究,企业不能牵头的,可以由优势科研单位联合企业组织实施。

(二)组建条件

1.组建单位(团队负责人工作单位)应为沈阳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注册时间为2022年1月1日(含)前,具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基础条件,有研发经费投入,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在育种理论基础、种质资源、先进育种技术、研发水平等方面具有领先优势。行政机关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不得作为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

2.团队负责人须为牵头单位在职人员,196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对在职在岗的高层次、紧缺型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具体由项目申报单位向沈阳市科技局提出申请),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富有创新求实和甘于奉献的科学精神,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和市场动态及发展趋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在全国同学科领域内有较高学术威望和重要影响力。主持或参加过省级以上申报领域的育种重点科研项目,拥有育种领域国内领先水平或填补国内空白的发明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优良品种(系),在本领域取得显著成就、做出突出贡献。行政机关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不得申报。

3.团队研究方向设置科学合理,每个团队明确3-5个研究方向。研究思路清晰,具有现实性和前瞻性,符合我市种业发展需求,能够在新品种培育、资源创制和育种技术等领域实现重大突破,可获得新品种、新种质、发明专利等标志性成果,具有较好的产业化发展潜力和市场前景,预期社会经济效益显著。

4.团队成员具有一定从事相关领域研发工作经历和长期合作基础,具备重大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能力,具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原则上团队中应有高层次育种人才。

5.强化产学研合作,原则上每个团队应不少于5家成员单位。鼓励企业牵头的创新团队与域外优势育种单位联合攻关,由非企业单位为牵头单位的,须吸纳具有一定规模的科技型种业企业作为成员单位。

6.项目申报单位、项目参与单位以及项目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不良科研失信记录。涉及从事动物等实验研究领域的,无违反科技伦理规范。企业经营管理正常。

(三)申报要求

1.采取线下申报的方式,向市科技局提交创新团队申报书及相关佐证材料,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进行资料审查,并现场答辩方式进行评审。

3.申报材料包括:沈阳市种业创新团队申报书,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成员的身份证明、学术证明(学历、学位、职称、资质)、标志性成果证明(承担项目、培育品种、获得专利、科技奖励、发表论文、著作等)等相关佐证材料,牵头单位法人证明,企业营业执照,成员单位同意参加种业创新团队确认函,申报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申报时间

各申报单位请于2023年3月27日前将优化整合和新组建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5份报科研院项目科,申报书Word版、信息汇总表(附件1、2、3)发送邮箱:kyyxmk@syau.edu.cn

沈阳市科技局联系人:裴亚涛,联系电话:22725022。

学校联系人:田丰  沈祥波

  话:024-88487054

  箱:kyyxmk@sya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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