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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四届沈阳市“最美科技工作者”评选宣传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3-03-08作者:

各部、处、学院(直属单位):

为履行好在我市科技界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担当,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的荣誉感、自豪感、责任感,团结凝聚广大科技工作者以强大的创新自信奋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新征程,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守正创新、砥砺前行,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争抢拼的昂扬斗志,为沈阳当好东北振兴、辽宁振兴的“跳高队”、“辽沈战役”主力军献智助力,现就广泛开展第四届沈阳市“最美科技工作者”选树和学习宣传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对科技界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深入挖掘、选树、宣传我市科技战线先进典型,讲好科技工作者故事,展示时代楷模风采,引领和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坚持“四个面向”,致敬最美、学习最美、争当最美,让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成为社会风尚,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为沈阳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助力沈阳实现振兴新突破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主办单位

市科协、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沈阳日报社、沈阳广播电视台

三、评选范围

长期奋斗在我市科技战线,致力于科学研究与普及、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取得优异成绩、作出突出贡献,富有爱国奋斗精神和科技情怀,具备良好道德品德和职业操守的先进典型。评选对象职务职称不限(不包括现役军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现任沈阳市局级以上行政职务者)。

四、评选条件

1.政治过硬。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思想政治坚定,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品德高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科学道德,树立良好学风,淡泊名利,艰苦奋斗,无私奉献。

2.业绩突出。注重推荐长期奋战在科研一线,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在前沿领域和基础研究上作出重要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坚持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制约或国家安全重大挑战作出重要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坚持面向经济主战场,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为构建新发展格局作出重要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坚持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出重要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坚持服务社会,为乡村振兴、共同富裕、公众科学素质提升作出重要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从事科技工作并仍坚守科技工作岗位五年以上。

3.事迹感人。热衷于科技创新、科技推广或科学普及工作,具有执著钻研、创新进取、勇攀高峰、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可贵品质以及强烈的事业心,得到群众普遍认可。人物可亲可敬,事迹真实感人,对激励科技人员创新争先能够起到鲜明的导向作用,适合公开宣传,有突出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影响力。

五、组织实施

(一)基层推选

时间安排:31日至331

具体内容:各有关单位组织推荐过程中要广泛动员,积极开展本地区、本学科、本单位“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深入挖掘科技人员在科技创新、科学研究、成果转化、服务乡村振兴等领域工作中的感人事迹,选树一批先进典型,举办一系列富有仪式感的活动。充分运用媒体平台,同步开展候选人物感人事迹宣传展示,做好活动预热;要按照富有先进性、典型性和故事性的原则,兼顾不同类别、不同年龄的科技工作者。

推荐名额:高等学校推荐人选不超过2名。已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表彰、中宣部或省委宣传部“最美”系列称号的科技人员原则上不再推荐。“最美科技工作者”候选人均由单位推荐,不接受个人申报。推荐人选要突出基层一线,特别是聚焦45岁以下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典型。

推荐材料:包括推荐表、个人工作照片和汇总表、学习开展活动汇总表。所有材料均需报电子版(word版)文档,其中推荐表纸质版一式4 份,推荐表无需盖章;汇总表及学习开展活动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如2人以上,需对候选人进行排序)一式一份并加盖学院公章。事迹材料应生动感人,字数 1500 左右,感人故事1000字以内。报送个人电子版工作照片 3-5 张,要求画面清晰,有感染力,且工作背景不涉密,统一为 jpeg 格式,像素不低于 1024768,大小不超过 5M,附简要文字说明。

通知下载网址:http://www.syast.org.cn

(二)专家评审

时间安排:41日至415

具体内容:由市科协组织各主办单位、科技专家和相关媒体召开评审会,综合考虑候选人业绩、贡献、社会影响等因素,确定10 名第四届沈阳市“最美科技工作者”建议人选。建议人选经市科协党组研究决定后,在市科协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印发通报,并作为2023年省“最美科技工作者”沈阳推荐人选候选人。

(三)表彰宣传

时间安排:415日至530

具体内容:组织媒体记者对获奖者进行人物专访,在沈阳日报、沈阳广播电视台、市科协门户网站等媒体开设专栏宣传先进典型事迹。

向被评为第四届沈阳市“最美科技工作者”个人颁发荣誉证书。

六、推选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抓手,是做好科技工作者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工作的实际举措。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活动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突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加强宣传思想工作,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振兴发展正能量,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部署,严密组织实施,积极稳妥做好典型挖掘、人选推荐、事迹宣传等工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搞好统筹协调。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协调、形成合力,所推荐人选须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并加盖公章,确保事迹真实突出、评价客观准确。组织好本地区本学科本单位“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及时推荐报送典型线索,配合做好采访、拍摄等各项工作,共同把活动抓出质量、抓出声势、抓出影响。

(三)坚持工作原则。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评选标准,充分发扬民主保证推荐质量。推荐工作要坚持以科技工作者的思想品质、精神风貌和工作实绩为衡量基准,可与同期开展的各类先进人物推选工作统筹开展,力戒形式主义,尽可能减少基层工作负担。

(四)注重改进创新。要深入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典型宣传的内在规律,充分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载体平台,大力推进学习宣传活动理念、内容、手段等全方位创新。要充分考虑科技工作者工作的实际特点,注重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参与的积极性,发挥好典型示范的激励作用,使学习典型、争当先进蔚然成风。

七、申报时间

我校申报工作截至32411(星期五),逾期不予受理,材料电子版以邮箱接收内容为主。

联系人:孟思雯 刘丽

联系电话:88488861 15712317443

电子邮箱:liulinydx@163.com

 

综合通知

关于开展第四届沈阳市“最美科技工作者”评选宣传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3-03-08作者:

各部、处、学院(直属单位):

为履行好在我市科技界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担当,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的荣誉感、自豪感、责任感,团结凝聚广大科技工作者以强大的创新自信奋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新征程,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守正创新、砥砺前行,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争抢拼的昂扬斗志,为沈阳当好东北振兴、辽宁振兴的“跳高队”、“辽沈战役”主力军献智助力,现就广泛开展第四届沈阳市“最美科技工作者”选树和学习宣传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对科技界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深入挖掘、选树、宣传我市科技战线先进典型,讲好科技工作者故事,展示时代楷模风采,引领和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坚持“四个面向”,致敬最美、学习最美、争当最美,让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成为社会风尚,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为沈阳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助力沈阳实现振兴新突破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主办单位

市科协、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沈阳日报社、沈阳广播电视台

三、评选范围

长期奋斗在我市科技战线,致力于科学研究与普及、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取得优异成绩、作出突出贡献,富有爱国奋斗精神和科技情怀,具备良好道德品德和职业操守的先进典型。评选对象职务职称不限(不包括现役军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现任沈阳市局级以上行政职务者)。

四、评选条件

1.政治过硬。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思想政治坚定,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品德高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科学道德,树立良好学风,淡泊名利,艰苦奋斗,无私奉献。

2.业绩突出。注重推荐长期奋战在科研一线,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在前沿领域和基础研究上作出重要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坚持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制约或国家安全重大挑战作出重要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坚持面向经济主战场,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为构建新发展格局作出重要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坚持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出重要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坚持服务社会,为乡村振兴、共同富裕、公众科学素质提升作出重要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从事科技工作并仍坚守科技工作岗位五年以上。

3.事迹感人。热衷于科技创新、科技推广或科学普及工作,具有执著钻研、创新进取、勇攀高峰、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可贵品质以及强烈的事业心,得到群众普遍认可。人物可亲可敬,事迹真实感人,对激励科技人员创新争先能够起到鲜明的导向作用,适合公开宣传,有突出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影响力。

五、组织实施

(一)基层推选

时间安排:31日至331

具体内容:各有关单位组织推荐过程中要广泛动员,积极开展本地区、本学科、本单位“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深入挖掘科技人员在科技创新、科学研究、成果转化、服务乡村振兴等领域工作中的感人事迹,选树一批先进典型,举办一系列富有仪式感的活动。充分运用媒体平台,同步开展候选人物感人事迹宣传展示,做好活动预热;要按照富有先进性、典型性和故事性的原则,兼顾不同类别、不同年龄的科技工作者。

推荐名额:高等学校推荐人选不超过2名。已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表彰、中宣部或省委宣传部“最美”系列称号的科技人员原则上不再推荐。“最美科技工作者”候选人均由单位推荐,不接受个人申报。推荐人选要突出基层一线,特别是聚焦45岁以下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典型。

推荐材料:包括推荐表、个人工作照片和汇总表、学习开展活动汇总表。所有材料均需报电子版(word版)文档,其中推荐表纸质版一式4 份,推荐表无需盖章;汇总表及学习开展活动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如2人以上,需对候选人进行排序)一式一份并加盖学院公章。事迹材料应生动感人,字数 1500 左右,感人故事1000字以内。报送个人电子版工作照片 3-5 张,要求画面清晰,有感染力,且工作背景不涉密,统一为 jpeg 格式,像素不低于 1024768,大小不超过 5M,附简要文字说明。

通知下载网址:http://www.syast.org.cn

(二)专家评审

时间安排:41日至415

具体内容:由市科协组织各主办单位、科技专家和相关媒体召开评审会,综合考虑候选人业绩、贡献、社会影响等因素,确定10 名第四届沈阳市“最美科技工作者”建议人选。建议人选经市科协党组研究决定后,在市科协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印发通报,并作为2023年省“最美科技工作者”沈阳推荐人选候选人。

(三)表彰宣传

时间安排:415日至530

具体内容:组织媒体记者对获奖者进行人物专访,在沈阳日报、沈阳广播电视台、市科协门户网站等媒体开设专栏宣传先进典型事迹。

向被评为第四届沈阳市“最美科技工作者”个人颁发荣誉证书。

六、推选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抓手,是做好科技工作者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工作的实际举措。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活动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突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加强宣传思想工作,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振兴发展正能量,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部署,严密组织实施,积极稳妥做好典型挖掘、人选推荐、事迹宣传等工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搞好统筹协调。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协调、形成合力,所推荐人选须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并加盖公章,确保事迹真实突出、评价客观准确。组织好本地区本学科本单位“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及时推荐报送典型线索,配合做好采访、拍摄等各项工作,共同把活动抓出质量、抓出声势、抓出影响。

(三)坚持工作原则。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评选标准,充分发扬民主保证推荐质量。推荐工作要坚持以科技工作者的思想品质、精神风貌和工作实绩为衡量基准,可与同期开展的各类先进人物推选工作统筹开展,力戒形式主义,尽可能减少基层工作负担。

(四)注重改进创新。要深入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典型宣传的内在规律,充分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载体平台,大力推进学习宣传活动理念、内容、手段等全方位创新。要充分考虑科技工作者工作的实际特点,注重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参与的积极性,发挥好典型示范的激励作用,使学习典型、争当先进蔚然成风。

七、申报时间

我校申报工作截至32411(星期五),逾期不予受理,材料电子版以邮箱接收内容为主。

联系人:孟思雯 刘丽

联系电话:88488861 15712317443

电子邮箱:liulinydx@163.com

 

沈阳农业大学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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