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处、学院(直属单位):
按照教育厅要求,进一步加强对专家参与公共决策事项的规范管理,对高校设立的专家参与公共决策事项和专家库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我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底调查范围
(一)专家参与公共决策事项。各院专家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承担行政管理职能的有关机构在形成公共决策环节,进行评审论证、提供咨询意见,并对最终结果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事项,都应纳入摸底排查范围。主要包括:
1.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2.决定行政许可,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投资审批、招标采购、科技专项和科研项目评审确定、重大课题安排等公共资源分配事项,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教育、科技、工程建设等领域重要荣誉称号授予等;
3.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事项,不包括一般性、例行性征求专家意见或专家座谈等。
(二)专家库。为支撑专家参与公共决策事项而组建的专家库。
二、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梳理统计本院专家参与公共决策事项和设立的专家库情况,填写《专家参与公共决策事项和专家库情况表》(无相关情况需零报告)。请于4月29日(星期一)15:00前,将《专家参与公共决策事项和专家库设立情况表》(加盖学院公章扫描件pdf和电子版excel)发送至liulinydx@163.com。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丽 15712317443
联系邮箱:liulinyd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