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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自然资源部本级发放采矿许可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专家库调整更新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3-22作者:

部、处、学院(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部本级发放采矿许可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工作,受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委托,中国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拟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专家库进行调整,并增补一定数量符合条件的专家入库。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征集单位

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与草原局和中国地质调查局所属相关单位、有关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

专家领域范围

地质环境类:地质学岩土力学、勘查地质学、水文地质学、遥感地质学、工程地质学、环境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环境岩土工程、防灾减灾及防护工程、矿业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地质环境管理等专业方向。

土地复垦类:自然资源规划和利用管理、土地整治、土壤学、农田水利等专业方向。

生态保护修复类:生态学、生态工程学、恢复生态学、环境工程、自然地理学等专业方向。

工程预算概算类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工程审计等专业方向。仅限从事过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相关工作的人员

二、基本要求

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职业道德和政治素质,能够做出独立、公平、公正的判断和评价。

从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土地复垦、生态保护修复等相关工作满八年,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熟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土地复垦、生态保护修复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技术规范等,了解相关领域发展状况及前沿方向,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评审工作经验的优先。

身体健康,能胜任评审工作,原则上年龄不超过70周岁

三、申报程序

(一)提交申请

专家库中现任且有留任意愿的专家、拟申请增补入库的专家,须填写《专家入库申请表》并提供有关材料。现任专家未填表的,视为自动放弃留任资格。《专家入库申请表》需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统一报送。通过行业协会渠道申报的,由行业协会统一报送。

担任主要领导职务的专家、政府部门在职公务员原则上不能申报。

(二)组织审查

组织开展申报材料汇总和综合审定工作,提出拟入库专家建议名单,报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复核。

(三)名单公示、公告

公示拟入库专家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予以公告。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专家入库申请表》;

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扫描件、近期彩色证件照1电子版。

5年主要工作成果证明材料,其中涉及奖励的,仅需提供奖励复印页面,涉及科研项目或工作的,提供合同封皮、参研人员及有审批章的复印页面,无需提供项目正文。

五、有关其他事宜

申请材料均报送电子件,《专家入库申请表》中“单位推荐意见”栏目无需填报,由科研院统一填写并盖章。申请材料请于2023323日前发送至科研院邮箱

联系人:孟思雯 刘丽

联系电话:024-88488861 18640555791

电子邮箱:mengsiwen@syau.edu.cn


推荐专家

关于开展自然资源部本级发放采矿许可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专家库调整更新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3-22作者:

部、处、学院(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部本级发放采矿许可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工作,受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委托,中国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拟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专家库进行调整,并增补一定数量符合条件的专家入库。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征集单位

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与草原局和中国地质调查局所属相关单位、有关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

专家领域范围

地质环境类:地质学岩土力学、勘查地质学、水文地质学、遥感地质学、工程地质学、环境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环境岩土工程、防灾减灾及防护工程、矿业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地质环境管理等专业方向。

土地复垦类:自然资源规划和利用管理、土地整治、土壤学、农田水利等专业方向。

生态保护修复类:生态学、生态工程学、恢复生态学、环境工程、自然地理学等专业方向。

工程预算概算类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工程审计等专业方向。仅限从事过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相关工作的人员

二、基本要求

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职业道德和政治素质,能够做出独立、公平、公正的判断和评价。

从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土地复垦、生态保护修复等相关工作满八年,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熟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土地复垦、生态保护修复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技术规范等,了解相关领域发展状况及前沿方向,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评审工作经验的优先。

身体健康,能胜任评审工作,原则上年龄不超过70周岁

三、申报程序

(一)提交申请

专家库中现任且有留任意愿的专家、拟申请增补入库的专家,须填写《专家入库申请表》并提供有关材料。现任专家未填表的,视为自动放弃留任资格。《专家入库申请表》需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统一报送。通过行业协会渠道申报的,由行业协会统一报送。

担任主要领导职务的专家、政府部门在职公务员原则上不能申报。

(二)组织审查

组织开展申报材料汇总和综合审定工作,提出拟入库专家建议名单,报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复核。

(三)名单公示、公告

公示拟入库专家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予以公告。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专家入库申请表》;

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扫描件、近期彩色证件照1电子版。

5年主要工作成果证明材料,其中涉及奖励的,仅需提供奖励复印页面,涉及科研项目或工作的,提供合同封皮、参研人员及有审批章的复印页面,无需提供项目正文。

五、有关其他事宜

申请材料均报送电子件,《专家入库申请表》中“单位推荐意见”栏目无需填报,由科研院统一填写并盖章。申请材料请于2023323日前发送至科研院邮箱

联系人:孟思雯 刘丽

联系电话:024-88488861 18640555791

电子邮箱:mengsiwen@sya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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