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处、学院(直属单位):
为深入实施《辽宁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加强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科技工作者在科学传播中的重要作用,提升科普服务能力,我校按省科协要求,组织开展2024年辽宁省首席科学传播专家评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选基本条件
1.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严谨的科学精神、良好的科学道德和学风。
2.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具备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学术水平或专业技能得到同行的广泛认可。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学术权威和社会声望,能够正确把握和引领学科及相关领域科普工作发展方向。
3.热爱科普工作,努力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推广 先进技术,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捍卫科学尊严,在科 普管理、科普创作与出版、科普活动、科学传播等方面经验丰富,效果显著。
4.组织协调能力强,有一定社会影响力,能引领同行科技工作者及所在科研机构、高校、企业等开展科普工作。
二、推荐评聘程序
(一)推荐
我校根据省科协通知要求,现推荐相关学科、专业、行业首席科学传播专家。曾经推荐未被聘任人员,拟再次推荐的,须重新提交推荐材料。
根据《辽宁省首席科学传播专家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专家聘期一届为3年,2021年聘任的专家即将到期。我校现征询专家意见,有意续聘的,报送续聘推荐意见,不再续聘的也须报不再续聘的意见。
(二)评选
省科协组织评审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测评,根据测评结果,按照学科、领域、行业进行排序,确定首席科学传播专家初步人选。测评内容主要有:推荐人选近年来开展科普创作、科普理论研究、科技服务、科普队伍建设等科学传播方面成果,以及在本学术领域利用科研场所、国家重点实验室、重要科研设施设备等科技资源面向社会开展多种形式科普活动等业绩。
(三)聘任
我校报省科协后,经省科协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确定首席科学传播专家人选,公示无疑义的,聘任为辽宁省首席科学传播专家。
三、有关要求
(一)各二级单位要立足实际做好首席科学传播专家推荐工作,充分酝酿专家人选,并由学院统一排序报送申报材料。
(二)申报材料包括:《2024年辽宁省首席科学传播专家推荐汇总表》一式1份,新申报的专家请填写《2024年辽宁省首席科学传播专家推荐表》一式3份、继续聘任推荐函(或不再继续聘任的函)按模板要求填写一式1份。
(三)上述材料于2024年7月12日(星期五)11:00前,将纸质版报送科研院综合管理科,电子版发送邮箱。
联系人:刘丽 孟思雯
电话:024-88488861
电子邮箱:liulinyd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