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处、学院(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农业科技项目立项论证、中期评估、结题验收及农业科技成果评价论证工作,打造一支专业性强、学术水平高、办事公道、作风正派的专家队伍,经研究,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决定对省农业科技项目专家库进行补充完善,并纳入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农业项目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标准
推荐人选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其中45周岁以下中青年评委聘任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一线工作的在岗人员,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修养、科学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三)学术造诣深,熟悉本专业的国内外最新技术现状和理论研究动态,是本单位、本系统、本领域的专业技术骨干,并在专业同行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认可度。
(四)热心农业科技评审工作,遵守评审纪律,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坚持原则,责任心强。
(五)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本人自愿并能够胜任该项工作。
(六)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辽宁省优秀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人选、“兴辽英才计划”、“神农英才计划”人选,及有丰富评审经验的资深专家优先推荐,推荐条件原则上可适度放宽。
(七)推荐人选不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推荐专业
农业科技项目专家库拟设置12个专业领域,分别为:农学;农机;蔬菜、食用菌、山野菜、中药材、花卉;土壤化学、植物保护;果树;农经;能源、环保;农产品加工;畜牧、兽医;水产;生物技术;科技管理等。
三、推荐程序
(一)本人自愿报名,同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岗位聘用证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表、或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手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获得专业方面的相关荣誉和奖励证书的复印件等。
(二)由本人所在单位结合证明材料对拟推荐人员进行专业分类、资格审核,确定最终推荐人选。
(三)专家库的有效期一般为3年,可连任,期间如有调整,仍按上述程序办理。
四、有关要求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遴选推荐工作,并按要求填写《辽宁省农业科技项目专家信息表》(详见附表),以学院为单位将信息表电子版于2023年5月22日17:30前发送至科研院项目科邮箱:kyyxmk@syau.edu.cn,个人申报证明材料纸质版打印装订1份送至科研院,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科教处
联 系 人:王 贺
联系电话:024-23448848
学校联系人:田丰、沈祥波
联系电话:88487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