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提名材料的真实和准确,加强社会监督的力度,我校现对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拟提名候选项目(人选)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候选项目(人选)有异议者,可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科研院反映。提出异议须申明理由和事实依据,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过期或不按要求提出的异议,学校不予受理。
公示期:2020.6.23-2020.6.30
联系电话:88487055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