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水利学院范昊明参与申报沈阳农业大学作为第三完成单位,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提名申报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的一个项目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2023年12月21日-2023年12月25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和项目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及排序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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