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处、学院(直属单位):
为调动我省广大农业科研与技术推广人员的创造性与积极性,促进农业科技成果快速转化应用,根据《辽宁农业科技贡献奖管理办法》《辽宁农业科技贡献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要求,辽宁省农学会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辽宁农业科技贡献奖(以下简称“贡献奖”)申报与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
(一)申报书;
(二)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
(三)项目(成果)总结报告;
(四)科技查新报告;
(五)成果验收或评价报告或其他能证明成果水平和质量的材料;
(六)县级及以上农业农村或统计部门(单位)盖章(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分管负责人签字的成果应用证明;
(七)经济效益报告;
(八)项目合同书、计划任务书或实施方案等其他重要材料。
二、主要完成人
主要完成人必须是参加实际工作三分之一以上时间,对成果设计、技术集成创新、示范推广、技术咨询、培训开发等方面做出较大的贡献者。主要完成人按照贡献大小依次排序,填写主要完成人情况表,由本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完成人中县(市、区)及以下农技人员的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五十,同一人同一年度内不得同时做为两个以上(含两个)报奖项目的完成人,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主要完成人确定后不能变更。
三、申报成果
项目承担单位完成的成果须是项目下达单位组织或委托项目承担单位主管部门主持验收或由行业组织评价的成果;自主研发的成果须由所在地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或由行业组织进行评价的成果。本次成果验收或评价时间截止至2022年9月15日前。
四、申报程序及数量
(一)申报程序
贡献奖采取自愿申报,实行项目申报归口管理单位限额推荐,经推荐(完成)单位公示无异议后,以申报归口管理单位正式文件排序推荐。
(二)申报数量
各项目申报归口管理单位2022年度贡献奖推荐指标参照上一年度指标数推荐。
五、推荐材料及报送要求
(一)推荐报告
推荐报告包括推荐情况、评审过程、公示情况、存在问题及建议等。推荐报告及附件(详见附件8)须加盖项目申报归口管理单位公章。
(二)申报主卷
主卷为申报材料所列明细,按(一)至(八)的顺序将全部材料胶订成册,1式1份(原件)。手写、涂改、塑料皮或铁钉装订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三)申报书
辽宁农业科技贡献奖申报书纸质件1式2份。
(四)电子光盘
主要包括申报书word版(项目申报归口管理单位推荐的全部项目申报书刻录在1张光盘内,格式为项目名称+完成单位),贡献奖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8)Excel版。
六、有关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辽宁农业科技贡献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要求,认真组织申报推荐工作,主体技术内容已获得省(部)级奖项及辽宁农业科技贡献奖的不得再次申报。上年度申请退出的项目不得申报,上报至省农学会的材料不予退回及查档。
全套申报材料(纸件、电子版光盘)于2022年9月9日前报至科研院,逾期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田丰 李佳欣
联系电话:88487055 15040361320 18840819409
联系邮箱:kyycgk@syau.edu.cn